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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把持有的A公司股份轉讓給了B公司一部分,那合伙企業(yè)的自然人合伙人是不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而不是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如果自然人合伙人為了少交稅,按照20%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交的稅,而不是按照35%的個人所得稅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交的稅,會有什么后果么?

84784979| 提問時間:2022 04/1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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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 轉讓股權的話 ;這個是自然人轉讓股權的話是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按20%報個稅的;? ?不是按個人經(jīng)營所得稅哈? ?
2022 04/13 19:40
84784979
2022 04/14 09:20
老師,不是自然人轉讓股權,是合伙企業(yè)轉讓股權
meizi老師
2022 04/14 09:27
?你好; 合伙企業(yè)的話; 合伙人 去轉讓; 合伙人是公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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