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某首飾制造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加工并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飾品和其他非金銀首飾,2020 年 2 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wù): (1)銷售金銀首飾和鍍金首飾組成的套裝禮盒取得收入 29.25 萬元,其中金銀首飾收入 20 萬元,鍍金首飾收入 9.25 萬元。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銷售金項鏈 1 000 條,新項鏈每條零售價0.35萬元,舊項鏈每條作價 0.12 萬元。 (3)為某企業(yè)定制特定款式的工藝瑪瑙首飾和部分金銀首飾(共 10 條)作為禮品贈送使用,取得含稅收入 117 萬元(未能分別核算金銀首飾的銷售額)。 注:金銀首飾、鉑金飾品和鉆石及鉆石飾品消費稅稅率為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消費稅稅率為 10%。 要求計算: (1)銷售玉石首飾和鍍金首飾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2)“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項鏈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3)定制特別款式首飾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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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銷售玉石首飾和鍍金首飾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29.25/1.13*0.05=1.29
2022 03/24 19:58
暖暖老師
2022 03/24 19:59
)“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項鏈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1000*(0.35-0.12)/1.13*0.05=10.8
暖暖老師
2022 03/24 19:59
3)定制特別款式首飾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
117/1.13*0.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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