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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新項目一般計稅可扣除的銷售額=本月銷售建筑面積/可售建筑總面積*土地出讓金,此土地出讓金僅指購買土地款嗎?后單獨支付的拆遷補償款可否包括其中匯總計算?

84785031| 提問時間:2017 04/0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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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謝謝老師。
2017 04/02 19:34
王雁鳴老師
2017 04/02 18:56
您好,僅指購買土地款的,不包括拆遷補償款。 關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范圍問題????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五條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第六條規(guī)定:“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jiān)(印)制的財政票據(jù)。”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拆遷補償費、征收補償款、開發(fā)規(guī)費、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 ????目前符合扣除范圍的土地價款只有土地出讓金,扣除憑證為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jiān)(印)制的財政票據(jù)。
王雁鳴老師
2017 04/02 19:35
您好,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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