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水泥廠(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染為 13%) 2019年 12 月發(fā)生下列主要業(yè)務: (1)購進并入庫原料,購進額 400 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金 52 萬元。 《2)購進生產(chǎn)用設各一臺,購進額 100 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稅款 13 萬元。 (3)本月向一般納稅人銷售水泥 34000.噸,不含稅銷售額 650 萬元。 要求:以萬元為單位,計算水泥廠-2019 年 12 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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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2019 年 12 月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650 萬*13%—?52 萬—13 萬
2022 03/0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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