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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銷售葡萄酒,取得不含稅增值稅銷售額2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0.565萬元,優(yōu)質(zhì)費2.26萬元,已知葡萄酒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3%,計算甲酒廠當月銷售葡萄酒應繳納消費稅稅額

84785009| 提問時間:2021 12/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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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0.565÷1.13+2.26÷1.13)×10%=2.25(萬元) 甲酒廠當月銷售葡萄酒應繳納消費稅2.25萬元
2021 12/2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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