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建筑、裝修材料的生產(chǎn)和銷售業(yè)務,2020年10月有關(guān)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1)購進生產(chǎn)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13萬元,另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0.33萬元。(2)購進辦公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3.4萬元。 (3)倉庫因保管不善丟失一批上月購進的零配件,該批零配件賬面成本10.53萬元,其中含運費成本0.23萬元,購進零配件和支付運輸費的進項稅額均已于上月抵扣。(4)銷售裝修板材取得含稅價款234萬元,另收取包裝費2.34萬元。(5)上期留抵增值稅稅額為56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己通過稅務機關(guān)認證。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請計算甲公司10月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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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當月可以抵扣 進項稅是13+0.33+3.4-10.2*0.13-0.23*0.09=18.38
2021 12/16 16:50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6:51
當月銷項稅額合計是(234+2.34)/1.13*0.13=62.99
請計算甲公司10月應納稅額62.99-1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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