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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貨款750 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6%,供貨方代墊運費2000元(不考慮增值稅)。材料尚未到達,貨款尚未支付。

84785002| 提問時間:2021 12/1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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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借在途物資752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20000貸應付賬款。872000
2021 12/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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