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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一般計稅是銷售全額計稅嗎

84785020| 提問時間:2021 11/28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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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四條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9%)”
2021 11/28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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