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大學(xué)教授王輝1月份各項收入如下 (1)當(dāng)月扣除 “三險一金”后的工資收入 20000元,專項附加扣除 (2)將其擁有的兩處住房中的一套 合計 4300元。 住房出售,該住房已使用5年。獲得轉(zhuǎn)讓收入 800 萬元,支付相關(guān)稅費1.5萬元,該房產(chǎn)當(dāng)初買價 450 萬元。(3)取得股息收入 10000元。 (4)為某單位 做專題講座2次,每次收入5000元。要求:分別計 算上述各項收入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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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工資薪金個稅=(20000-5000-4300)*3%=321元;
2、財產(chǎn)轉(zhuǎn)讓個稅=(800-1.5-450)*20%=69.7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
3、股息個稅=10000*20%=2000元;(未說明持股期限,按全額納稅)
4、勞務(wù)報酬個稅=5000*(1-20%)*20%*2=1600元。
2021 11/2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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