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我國居民個人李某為甲外商投資企業(yè)的高級管理人員,本年度某被入情況如下 (1)每月從雇傭單位甲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 20 000元;向乙公司物證自己的專利擔的使用權(quán),取得稅前收入 25 000元;受托為丙公司繳工程設計,獲得稅前工程設計施入40 000元 (2)取得股權(quán)轉(zhuǎn)讓收益20000元 (3)購物中獎獲得稅前獎金收入30000元。 李某本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50 000元。 要求:計算李某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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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每月從雇傭單位甲外商投資企業(yè)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 20 000元;向乙公司物證自己的專利擔的使用權(quán),取得稅前收入 25 000元;受托為丙公司繳工程設計,獲得稅前工程設計施入40 000元
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20000*12+50000*(1-20%)+40000*(1-20%)-50000=26200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是:262000*20%-16920=35480元
2021 11/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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