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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經濟法中出資人以非貨幣型出資的,公司成立后,發(fā)現當時出資的財產實際價格低于章程的,需要補足差額的 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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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021 08/21 05:11
耿老師
2021 08/21 05: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84785006
2021 08/21 07:51
老師,我記得有一個不動產還是啥的不需要補差價,
耿老師
2021 08/21 07:54
你好,價格不公允的,也會涉及補價的。
84785006
2021 08/21 07:56
就是說 非貨幣出資的,其他股東主張補差價,就得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補唄?
耿老師
2021 08/21 09:08
你好!可以這樣簡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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