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審計報告日后、財務報表報出日前,甲公司2018年末的一項重大未決訴訟終審結案,管理層根據判決結果調整了2018年度財務報表。在對該調整實施審計程序后,A注冊會計師對重新批準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新的審計報告。 問題:為什么是不恰當?第二時段不是可以出新報告或是修改報告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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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因為這個事項是之前的事項,不能只做調整的審計程序,還要延伸程序,應該針對該事項從財務報表日延伸到新的報告日
2021 08/0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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