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這倆個題,為何一個需要做 借:應交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一個不需要,差別點在呢,遇到這種題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做(借:應交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這一步,未分配利潤什么時候需要減去這一步所做的影響,什么時候不需要減去這一步所做的影響?麻煩解惑一下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學員,您好!第一個題目一直是一種預計(后續(xù)只是預計發(fā)生了變化),所以不會對實際應交稅費產(chǎn)生影響,所以不用做您所說的那筆分錄。第二個題目是已經(jīng)發(fā)生實際費用了,不再是預計數(shù),因此會影響你實際繳稅的金額。因此會要做那筆分錄。
2021 08/05 16:44
84784979
2021 08/05 16:55
那這倆個呢,第一個已經(jīng)確認不會退貨了,不再是估計了,為何不調應交所得稅費用,第二個公允價值變動為何也不調所得稅費用?
陳美鳳老師
2021 08/05 18:01
學員,您好,因為12月是預計數(shù),稅法上本來就是按全額確認的收入,現(xiàn)在實際也是沒退混,是全部的收入,所以沒什么需要調整的哦。公允價值變動稅務局也是不認的哦,因此公允價值變動了對于實際稅費來說不會產(chǎn)生任何影響
閱讀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