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少數(shù)股東增資導致母公司股權稀釋個表怎么處理?需要分同控非同控,喪控不喪控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需要區(qū)分,尤其出表與不出表差異很大。
2021 07/01 22:49
84784997
2021 07/01 22:49
老師,可以具體說下嗎?
溫雅老師
2021 07/01 22:50
您檢索下跨越會計處理界限原則 這個有助于您理解
84784997
2021 07/01 22:52
如果是喪失控制權,那么下降部分視同處置,計入投資收益對吧?
如果是沒有喪失控制權,就是作為權益性投資處理,計入資本公積?
溫雅老師
2021 07/01 22:53
指因在另一主體所享有權益的增減變化而導致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如:金融資產(chǎn)←→權益法核算←→合并報表)。因控制權的變動(會計處理界線)而導致會計處理方法變更的任何權益變動被視為重大的經(jīng)濟事項(a significant economicevent),該等交易被視同為原資產(chǎn)(如果權益增加)或剩余資產(chǎn)(如果權益減少)按公允價值處置并立即按同一公允價值回購進行會計核算。
“跨越會計處理界線”原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原先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按成本法或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核算)(如,10%)在通過企業(yè)合并增加為控制性權益(如,75%)后,該先前持有的權益應按購買日(取得控制權之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所產(chǎn)生的任何利得應計入損益。同樣,先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得應按相關準則的要求重分類至損益。原按權益法核算的對聯(lián)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如,40%),在通過企業(yè)合并增加為控制性權益(如,75%)后,該先前持有的權益應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所產(chǎn)生的任何利得應計入損益。在處置對子公司的股權導致喪失控制權時,保留的任何在前子公司享有的權益應在喪失控制權之日按公允價值計量。該公允價值在計算處置時歸屬于母公司的利得或損失時得以反映,并成為后續(xù)按權益法、成本法或金融工具準則對保留的剩余權益進行會計處理的初始賬面金額。在部分處置對合營企業(yè)的股權投資導致喪失共同控制,或者部分處置對聯(lián)營企業(yè)的股權投資導致喪失重大影響時,也需要比照上述原則,對剩余權益按公允價值重新進行計量,并將計量的差額計入損益。
提示: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原有權益或剩余權益,僅限于發(fā)生“跨越會計處理界線”時的情形,如果未“跨越會計處理界線”(例如:對聯(lián)營企業(yè)的持股比例變動后仍為聯(lián)營企業(yè);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變動后仍為子公司),則不能運用這一原則對原有權益或剩余權益進行重新計量。
84784997
2021 07/01 22:55
你發(fā)的這個并不是由于少數(shù)股東增資導致的吧?
溫雅老師
2021 07/01 22:56
本質(zhì)上是一樣 請好好理解下我發(fā)的 絕對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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