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陳某與趙某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18年在美國 旅游時購買了一枚寶格麗牌鉆戒價值人民幣8萬元。2019年二人產(chǎn)生家庭矛盾趙某未經(jīng)陳某同意擅自把戒指拿走并同李某協(xié)商以7萬5千元的價格賣給李某。李某次日在洗浴中心洗澡時不慎遺 失該戒指戒指被夏某拾得并以5萬元價格賣給好朋友王某。后王某在佩戴過程中被李某發(fā)現(xiàn)并就該戒指的所有權發(fā)生沖突。 (1)李某能否取得該戒指的所有權?為什么?(2)王某能否取得該戒指的所有權?為什么? (3)若陳某和趙某重歸于好想重新拿回戒指請問如何處理? (4)王某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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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1.能取得,是正常購買
2.不能,王某拾到戒指沒有處分權。
3.重新向李某購買戒指
4.王某的損失問李某索要
2021 07/0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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