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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納稅人在2020年12月18日入境,預(yù)計離境時間2021年8月30日,2021年1月份取得數(shù)月獎金30000元,不考慮其他扣除,應(yīng)該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84784964| 提問時間:2021 06/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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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從12.18貸次年8.30超過183天,屬于居民納稅人 (30000*3%=900)
2021 06/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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