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月發(fā)放了2019年12月計提的工資,2020年計提了12月份工資,2021年1月發(fā)放。匯算清繳時工資薪金總額要包含2019年12月份的,和2020年12月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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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匯算清繳的時候賬載金額填1-12月應(yīng)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方累計發(fā)生額
2021 05/25 17:41
84784955
2021 05/25 17:42
好的,謝謝。。。。
bamboo老師
2021 05/25 17:43
不客氣哈 歡迎有疑問繼續(xù)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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