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月發(fā)放了2019年12月計提的工資,2020年計提了12月份工資,2021年1月發(fā)放。匯算清繳時工資薪金總額要包含2019年12月份的,和2020年12月份的嗎?

84784955| 提問時間:2021 05/25 17:4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 匯算清繳的時候賬載金額填1-12月應(yīng)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方累計發(fā)生額
2021 05/25 17:41
84784955
2021 05/25 17:42
好的,謝謝。。。。
bamboo老師
2021 05/25 17:43
不客氣哈 歡迎有疑問繼續(xù)提問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