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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3月發(fā)生以下經(jīng)營業(yè)務(wù): (1)批發(fā)銷售冰箱一批,取得銷售額150萬元(不含增值稅),開具專用發(fā)票;同時收取運輸裝卸費3萬元。 (2)銷售一批冰箱,取得含稅銷售額為113萬元。 (3)將不含稅價20萬元的自產(chǎn)冰箱作為福利發(fā)放給員工。 要求:計算該公司2021年3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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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1)批發(fā)銷售冰箱一批,取得銷售額150萬元(不含增值稅),開具專用發(fā)票;同時收取運輸裝卸費3萬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50*13%+3/1.13*13%
2021 05/09 22:08
莊老師
2021 05/09 22:09
(2)銷售一批冰箱,取得含稅銷售額為113萬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13/1.13*13%=13
莊老師
2021 05/09 22:10
(3)將不含稅價20萬元的自產(chǎn)冰箱作為福利發(fā)放給員工。
增值稅銷項稅額=20*13%=2.6
莊老師
2021 05/09 22:11
增值稅銷項稅額=150*13%+3/1.13*13%=19.85。
合計=19.85+13+2.6=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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