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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一 直以為,小規(guī)模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按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稅,放棄減稅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是看到下圖的政策,我又猶豫了。請問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放棄減稅是否可以開具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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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2| 提问时间:2021 03/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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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CMA
同學(xué), 你那個是09年的政策了,最新政策是可以的。 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guān)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guī)定:“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021 03/19 14:36
84785012
2021 03/19 17:30
好的,謝謝老師!
星河老師
2021 03/19 17:31
不客氣 <解決請評分五分,學(xué)習(xí)是我們共同前進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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