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買入A上市公司股票,買入價(jià)280萬元,支付手續(xù)費(fèi)0.084萬元。當(dāng)月賣出其中的50%,發(fā)生買賣負(fù)差10萬元。2019年6月,賣出剩余的50%,賣出價(jià)200萬元,支付手續(xù)費(fèi)0.06萬元,印花稅0.2萬元。該企業(yè)2019年6月應(yīng)繳納增值稅( 2.83)萬元。(以上價(jià)格均為含稅價(jià)格) 該企業(yè)2019年6月應(yīng)繳納增值稅=(200-280×50%-10)÷(1+6%)×6%=2.83(萬元) 請問為什么不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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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因?yàn)槌杀臼?40,并且可抵扣虧損10
2021 03/14 16:33
84785033
2021 03/14 16:54
那為什么不200乘以0.5
小林老師
2021 03/14 16:56
您好,因?yàn)閷?yīng)銷售部分的取得成本是280*0.5,與銷售金額無關(guān)
84785033
2021 03/14 17:08
還是不明白
84785033
2021 03/14 17:13
成本為什么是140
小林老師
2021 03/14 17:34
您好,買的金額280,現(xiàn)在賣了一半,賣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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