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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般納稅人,建筑業(yè)的,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開3個點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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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供材
清包工,或者是老項目
2021 02/22 16:29
84785028
2021 02/22 16:30
老師,我不太懂,可以說詳細點嗎,或者稅局要怎么備案
郭老師
2021 02/22 16:34
不需要去備案。
2.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
(3)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4)銷售自產(chǎn)或外購機器設備(含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已經(jīng)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的,對于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5)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鋼結(jié)構(gòu)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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