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申報工資有規(guī)定需在15號之前申報嗎 過了15號還可以申報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過了就不能申報了,一般是每月15號之前,不過節(jié)假日是順延的
2021 01/18 12:19
84784980
2021 01/18 12:27
1月份申報12月份的工資 應該是順延到1月20號的 對不
84784980
2021 01/18 12:28
老師,我1月份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申報12月工資申報金額是8萬,其實我們12月份工資總計是14萬,1月15號從對公賬戶是發(fā)的,那我1月份申報的12月份工資要作廢 按照14萬重新申報嗎
東老師
2021 01/18 12:29
對,是的到1月20日? ?是的需要重新申報? 按照實際發(fā)放的申報
84784980
2021 01/18 13:30
可是我1月份做12月工資的時候做的是8萬的 而且國稅局也已經(jīng)申報了
東老師
2021 01/18 13:32
所以你才需要修改啊,真實不是12月發(fā)了14萬嗎
84784980
2021 01/18 13:32
員工自己在手機上填的個人所得稅我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能看到嗎
東老師
2021 01/18 13:33
對方填好上傳了? ?你下載更新應該就可以看到
84784980
2021 01/18 15:26
老師 我2月份不是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上申報1月份的工資嘛 然后2月份做1月份工資分錄的時候 這個工資金額就是工資申報里稅款所屬期1月的工資金額吧 這個1月份的工資是在2月15號發(fā)放的 那我 1月份 做分錄的時候是不是 先計提工資 借 管理費用-工資 貸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資 然后2月份發(fā)放的時候做 借 應付職工薪酬 貸 銀行存款
84784980
2021 01/18 15:31
除了個人所得稅是當月申報其他都是次月申報吧
東老師
2021 01/18 15:45
個稅是需要在發(fā)放的次月申報的
84784980
2021 01/18 16:30
那 哪個是當月申報的
東老師
2021 01/18 16:31
1月份工資2月份發(fā) 在3月份申報
84784980
2021 01/18 17:07
那4月份發(fā)放的工資要扣除個稅繳的錢發(fā)放嗎 我記得有一個稅是當月申報的呢
東老師
2021 01/18 17:09
肯定是要扣除個稅發(fā)放的
84784980
2021 01/18 17:57
老師 我2月份不是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上申報1月份的工資嘛 然后2月份做1月份工資分錄的時候 這個工資金額就是工資申報里稅款所屬期1月的工資金額吧 這個1月份的工資是在2月15號發(fā)放的 那我 1月份 做分錄的時候是不是 先計提工資 借 管理費用-工資 貸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資 然后2月份發(fā)放的時候做 借 應付職工薪酬 貸 銀行存款 3月份申報個稅做分錄 借 應交水費-個人所得稅 貸 銀行存款 老師 我這樣做分錄可以不
東老師
2021 01/18 18:12
一月份計提的時候也需要把個稅計提出來的
閱讀 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