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月6日甲公司因侵犯C公司的專利權被C公司起訴,C公司要求賠償200萬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經(jīng)研究認為,侵權事實成立,敗訴的可能性為80%,可能賠償金額為120萬元。按照稅法規(guī)定,該賠償金額在實際支付時才允許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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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具體疑問是什么呢?分錄還是什么?
2020 12/26 13:44
84785030
2020 12/26 13:45
老師我想問一下這項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
小云老師
2020 12/26 13:53
你好,這項負債的賬面價值=120,計稅基礎=0
稅法允許在以后實際發(fā)生時可以稅前列支,即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即相應的賬面價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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