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在B公司的線上平臺以B公司的品牌銷售商品,商品由A公司郵寄給消費者,消費者付款至B公司的賬戶,B公司收取銷售額的10%作為品牌使用費,剩余金額付A公司,B公司開具服務費發(fā)票給A公司(金額為銷售額的10%),請問消費稅應該由誰來繳納?商品是由A公司直接發(fā)貨給消費者,所以AB公司的代銷行為不成立,這個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否可以確定為A公司?B公司收取了零售客戶的錢,這個納稅義務是否產(chǎn)生?在這個交易中,納稅主體應當確認為A還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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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對于商品銷售這件事,納稅主體是A
2020 12/20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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