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居民個人李某,為- -中外合資企業(yè)的職員,2019 年取得各項所得如下: 1、綜合所得: (1) 2019年1~12月累計取得工資收入200000元(無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36000元,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48000元,累計其他扣除6000元; 1~11 月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2160元。 (2)3月份為某企業(yè)提供技術服務,取得稅前勞務報酬收入25000元。 (3)6月份出版一本書籍,取得稅前稿酬收入15000元。 (4) 12 月份取得自己- -項專利技術的稅前使用費收入100000元。 要求: (1)計算李某2019年12月工資薪金所得應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2)計算李某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應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3)計算李某取得的稿酬所得應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4)計算李某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5)計算李某取得的綜合所得年終匯算清繳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及應補(退)個人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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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問 12月份個稅 (200000-36000-48000-6000-60000)*10%-2520=2480? ? 2480-2160=320元
第二問? 勞務報酬 25000*(1-20%)*20%=4000
第三問? 稿酬 15000*(1-20%)*(1-30%)*20%=1680
第四問? 特許權使用費 100000*(1-20%)*20%=16000
2020 12/15 10:14
朱小慧老師
2020 12/15 10:20
第五問 (200000-36000-48000-6000-60000+25000*(1-20%)+15000*(1-20%)*(1-30%)+100000*(1-20%))*20%-16920=14760元??
14760-2480-4000-1680-16000=-9400 需要退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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