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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丶特許權使用費丶稿酬在計算的時候有喝問題。 比如勞務報酬8000 8000*80%*20%=1280 如果有工資9000 (9000-5000)+8000*80%= 而不是(9000-5000)+8000*80%*20%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0 11/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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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因為勞務報酬屬于綜合所得的一部分,(9000-5000)+8000*80%計算的是綜合所得,這個數(shù)據(jù)要去套綜合所得的稅率來計算綜合所得的個稅。
2020 11/25 22:14
宇飛老師
2020 11/25 22:15
8000*80%*20%=1280 這個是預扣,最終要把綜合所得的個稅減去這些預扣的得到最終匯算清繳要補的或者退的個稅
84784961
2020 11/25 22:16
他不是套的勞務所得表來的嘛?怎么又套綜合所得,我知道啥意思。但是勞務單獨算就用勞務表來記,和工資算就用綜合表來記啊?
宇飛老師
2020 11/25 22:18
勞務所得那些平時算的都是預繳個稅,那個時候套的是勞務表稅率,是算的預扣個稅;最終勞務所得要并入工資這些一起算綜合所得。這個才是最終匯算清繳的目的,然后減去之前已經預扣的就是要補的或者退的。兩條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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