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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廠12月業(yè)務(wù)如下:(1)以外購糧食白酒和自產(chǎn)糠麥白酒勾兌的散裝白酒1噸并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8萬元,貨款已收到。(2)自制糧食白酒5噸,對外售出4噸,收到不含稅銷售額20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單獨核算)0.2萬元。(3)以自制白酒連續(xù)加工藥酒1 200斤,取得普通發(fā)票上注明銷售額7.2萬元。(4)為廠慶特制白酒2000公斤,全部發(fā)放職工,無同類產(chǎn)品售價。每公斤成本為15元。 已知藥酒成本利潤率為10%,白酒成本利潤率為10% 要求:計算酒廠應(yīng)納消費稅、城市維護(hù)建設(shè)稅及教育費附加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0 11/0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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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消費稅 4*20*20%+0.2/1.13*20%+4*2000*0.5/10000+2000*0.5/500/10000+15*2000*(1+10%)*20%/10000+7.2*20%+3.8*20%+1*2000*0.5/10000+1200*0.5/500/10000 你看一下呢, 增值稅 (3.8+20+0.2/1.13+7.2+2000*15*110%/10000)*13% 附加稅 (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2020 11/0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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