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轉(zhuǎn)讓金融商品,賣出價10 557.60萬元,另發(fā)生手續(xù)費支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9萬元,稅額0.54萬元。該批金融商品買入價4 536.80萬元。上述賣出價與買入價均為含稅價格 請問如何做賬務(w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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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借,其他貨幣資金 1057.6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4536.8
投資收益 差額部分
應(yīng)交稅費 增值稅 (10557.6-4536.8)/1.06*6%
2020 09/18 20:15
84785001
2020 09/18 20:17
作為金融機構(gòu)而言,取得9萬的費用不用做嗎?
陳詩晗老師
2020 09/18 20:21
借,其他貨幣資金 1057.6
應(yīng)交稅費 增值稅 進項 0.54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4536.8
投資收益 差額部分
應(yīng)交稅費 增值稅 (10557.6-4536.8)/1.06*6%
不單獨處理,這直接是沖減了投資收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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