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房開企業(yè),在2013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權發(fā)票金額為11634萬元,交契稅360萬元,交印花稅6萬元,土地一直沒有開發(fā),用這一土地為其他公司作擔保貸款,銀行起訴在2020年5月被法院拍賣,拍賣價為12000萬元,稅款已由法院從拍賣款墊付,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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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借存貨12000
貸銀行存款12000
2020 08/26 11:38
暖暖老師
2020 08/26 11:39
借銀行存款120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12000
你們開票交增值稅了嗎?
84785024
2020 08/26 11:41
交稅了沒開發(fā)票
暖暖老師
2020 08/26 11:43
按照5%的稅率嗎還是?
84785024
2020 08/26 11:44
原來沒有進存貨這個科目,放在無形資產這個科金額記12000萬
暖暖老師
2020 08/26 11:45
你們計提過累計攤銷嗎?
84785024
2020 08/26 11:47
拍賣款沒有轉入公司賬戶
84785024
2020 08/26 11:49
沒有攤銷,按照5%的稅率差額交稅
暖暖老師
2020 08/26 11:49
那這個需要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因為我們給別人擔保了
84785024
2020 08/26 13:33
具體怎么做分錄
暖暖老師
2020 08/26 13:34
你們入賬價值就是12000,賣了也12000怎么差額繳稅
84785024
2020 08/27 10:30
因為取得時發(fā)票金額是是11634萬元,加契稅印花稅才侈12000萬元,算增值稅時稅局是用(12000-11634)/(1+5%)*5%來算的
暖暖老師
2020 08/27 10:31
按道理契稅是計入成本核算的呀
暖暖老師
2020 08/27 19:55
沒有發(fā)票,根據契稅的計稅基礎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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