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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任務完成,為什么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0 08/12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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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1、從勞動者的角度考慮: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后,很快面臨失業(yè)的危機,不像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可以提前準備,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時間無法確定,這是法律對勞動者的一種保護; 2、從法律層面解讀:勞動合同法總則的第一條,就把基調(diào)定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所以該法本身就有向勞動者傾斜的基調(diào); 3、建議:盡量不要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2020 08/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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