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收回后直接按原來的收回價格去賣,消費稅要算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我的理解是,你收回的加工物資出售不是要交消費稅的嗎?一進一出不是可以抵消了嗎?如果計入成本,那不是不能抵消了嗎?

84784989| 提問時間:2020 07/1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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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如果是收回后,直接銷售,這個消費稅不能抵扣,直接計入成本。如果是收回后,繼續(xù)深加工,形成新的產品,征收消費稅,就是可以抵扣前期已經繳納的消費稅。 如煙絲繳納了消費稅,如果是你收回后,直接銷售煙絲,你前期繳納的消費稅就是直接計入了成本。至于如果是加工的煙絲收回后,繼續(xù)深加工成香煙,香煙是出廠時需要繳納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那到加工煙絲時的消費稅不計入成本,直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抵減香煙出廠時需要繳納的消費稅。
2020 07/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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