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是,我看到您回答的轉讓金融商品出現負差是增值稅的分錄: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這里增值稅不是出現了兩次借方,不平了???

84784997| 提問時間:2020 07/1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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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 前者是指結轉下月的時候,后者是指交稅的時候。這里不是指同一經濟業(yè)務,也不是直接相關,所以不存在不平的問題。
2020 07/1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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