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以前單位算工資,如果有請假都是按總工資除以21.75算,加班費也是。這樣算可以嗎? 還是看當月實際上班時間來算:總工資除以當月法定上班天數,得出每天多少錢,然后再算加班工資或者請假扣款?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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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一般是按照21.75算的
2020 07/01 19:09
84784947
2020 07/01 21:48
如果是10月份,國家會放國慶假期,如果也按照21.75算,對請假的人劃算,但是對加班的人不利。這種情況怎么辦?
小菲老師
2020 07/01 21:50
同學,你好
如果你考慮這樣不公平的話,公司可以自己制定規(guī)章制度,按實際天數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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