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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外購生產(chǎn)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20 000元,增值稅稅額2600元,供貨方為該公司代墊運(yùn)費(fèi)2000元,增值稅額180元,款項尚未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 會計分錄如下: 借:(1)(2) (3) (4) 貨:(5)(6) 則會計分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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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借原材料20200
應(yīng)交稅費(fèi)-進(jìn)項稅額2780
貸應(yīng)付賬款24780
2020 06/2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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