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為什么在計算第17行應抵扣稅額合計時,第16行是加號? 不是應該補繳,為什么還會增加可抵扣稅額呢?

84784991| 提問時間:2020 05/24 23:28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這個公式按我的理解,是不對的。您在哪里看到的這個公式啊?麻煩您再說一下,以方便老師理解和解答,謝謝。
2020 05/24 23:46
84784991
2020 05/25 00:01
報稅系統(tǒng)里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
王雁鳴老師
2020 05/25 00:29
您好,這樣的話,應該這樣理解,表中上面還有一欄,第6欄“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要填,就增加了銷項稅金,稅款已交了,所以要抵減掉。 第4項“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適用稅率計算調整的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已包括了本期查補數,與16項對應,如兩者相等就不用補。 這個上面已經增加了銷項,下邊就應該加上抵扣了。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