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醫(yī)社??梢圆挥嬏釂幔U納的時候直接做賬?因為我看每個月交的都是當月期間的。如果不計提,要怎么做分錄。我們員工醫(yī)社保的個人部分也是公司交的,之前有老師說可以計提的時候直接算到工資里面,增加工資額,如果不計提要怎么做

84784982| 提問時間:2020 05/23 21:3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劉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必須經過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的,也是當月做當月的。
2020 05/23 21:44
84784982
2020 05/23 21:47
老師,分錄要怎么做。社醫(yī)保個人的部分也算我們公司的工資支出了,要怎么體現呢
劉茜老師
2020 05/23 21:49
個人部分可以不做在工資里面。你看下: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yè)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84784982
2020 05/23 21:51
可以這樣做嗎,因為都算公司的費用了。就不用去細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可以嗎?
84784982
2020 05/23 21:52
老師給的分錄不是還是計提的做法嗎?我是想知道能不能不需要計提
劉茜老師
2020 05/23 21:53
不可以的,如果你們都算單位出,要在稅前工資里面調整,把公司承擔個人部分涵蓋在應發(fā)工資里面,因為個人部分如果單位承擔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用調整后的應發(fā)工資去報個稅
劉茜老師
2020 05/23 21:57
不可以不計提。這個是當月的社保啊,你所謂的不計提,只是沒有走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其他沒區(qū)別。 2.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不計提直接做的分錄(但是不要這樣做): 借:管理費用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84784982
2020 05/23 22:01
老師,還要麻煩請教下,正常這個計提,都是1月計提2月的,2月計提3月的對吧。。我是從財務公司那邊接帳過來的,從2019年1月開始做的,1月里面直接就有社保醫(yī)保的扣款,銀行回單顯示的就是繳納的1月份的社醫(yī)保,那我分錄應該從哪一步開始做?上面的第4步嗎
84784982
2020 05/23 22:23
我看了一下之前財務公司做的憑證,在18年8月之后,全部都是當月直接做掉了,借:管理費用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這樣的話到底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老師,這個點我真的搞不懂。這么晚打擾您不好意思,明天有空再答復吧,謝謝。。
劉茜老師
2020 05/23 23:15
你好1. 計提的目的是因為支付時間和費用所屬時間不一致。比如咱們的工資,是這個月的工資下個月發(fā),所以這個月咱需要計提,這樣才符合權責發(fā)生制。而社保本身就是當月費用當月交了,所以實際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計提。社保是當月做當月的,但是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過賬。 2.你看你們到了哪個步驟了,每個月都需要做這5步分錄。3步驟下個月發(fā)工資時候做,這個月把上個月發(fā)工資的做了。 3.一定要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不然你這個科目金額就不對,而且后面匯算清繳時候你很難查賬,后期納稅調整那些也麻煩。
劉茜老師
2020 05/23 23:20
你先想一下,有什么問我哈,我明天答復你。
84784982
2020 05/24 00:13
老師,2019年1月,我如果發(fā)放工資,那就是發(fā)放2018年12月的,那我需要發(fā)這個工資嗎。我上面問的這些問題,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原先我們的帳是在代賬公司的財務手上做。后面19年的3月我們讓對方結賬回來,發(fā)現對方都沒有做賬的,也沒有做憑證,也不進行任何的交接。公司是停產停業(yè)了,因為拆遷的原因,現在要進行19年的匯算清繳,公司全部都是0申報,沒有業(yè)務收入了,但是在1-4月份的時候,還有5個人在這個公司繳納社保醫(yī)保,5月才移走的,所以匯算清繳應該是要填寫這個部分的職工薪金和保險費用,所以我才在調整19年自己做的帳和憑證。怕憑證沒作對,匯算清繳也會有問題。
84784982
2020 05/24 00:15
所以就有了上面的那個問題,2019年發(fā)放的18年12月的工資,我需要做進去嗎?還是直接在1月計提,到了2月再去扣1月的工資。 所以才不懂得怎么處理社保醫(yī)保,因為按照正常,是需要在上個月計提,這個月扣繳的時候做繳納社保的憑證。 按照老師的意思,社保這個是可以在當月計提對嗎,,把憑證在當月做一遍就可以了,不需要跨月?
劉茜老師
2020 05/24 09:09
你好 18年12月的工資之前就沒有計提對吧 那這筆不能做進去了,這筆應該在18年12月計提的,現在沒有做不能稅前扣除。 社保應該在所屬月份計提,這個是當月繳納當月的,和工資不一樣,所以計提在當月,繳納也在當月。
劉茜老師
2020 05/24 09:14
匯算清繳你這樣做一下,找出來去年1-12月所有的工資表,然后按照應發(fā)工資做。不過你說你們公司個人部分也是公司承擔,那就找報個稅的那個工資表,按照那里的應發(fā)工資做。社保單位繳納部分按照1-12繳納的做。先算出應該做的分錄,然后對照賬面上已經做的進行調整。
84784982
2020 05/24 09:45
好的。那就是1月份工資扣款12月的這筆不做。然后1月份社保按照計提后繳納的流程做。老師,還有一個問題,1月份要計提2月份的工資,5個人的工資是10000,社保醫(yī)保比如個人部分是1000的話 ,因為個人部分是公司出,那我在計提工資的時候是不是需要計提11000的工資。
84784982
2020 05/24 09:59
那我就把社保這個都按照這個調整過來,還有一個不懂的點就是這里,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也是公司出,這個地方要怎么把這個其他應收款也變成公司的工資?
劉茜老師
2020 05/24 10:00
對,外賬上面不要體現出個人部分是公司承擔的,就按照報個稅時候的應付工資做。報個稅的時候的應付工資應該是要調整過后的,不然你們賬上對不上。比如你們實際工資表上應付工資10000,但是個人部分也是公司承擔,報個稅應該是要按11000去報的,你看報個稅時候是不是按這個報的。
劉茜老師
2020 05/24 10:04
先不考慮個稅問題,你們沒計提可能也沒報個稅吧,那就把720+36個人部分含在應發(fā)工資里面做。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