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審計書P46頁倒數第四段中描述:如果審計證據不一致,而且這種不一致可能是重大的,注冊會計師應當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請問老師,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是指什么意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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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打個比方,你去檢查應收賬款的憑證,本來只抽憑50個金額重大的檢查,但是因為出現(xiàn)了審計證據不一致且重大,你這個時候擴大抽樣的范圍,不僅只抽那50個金額重大的,還額外抽金額不重大但是是同一客戶的多筆異常的憑證。(擴大數量+性質)
2020 04/21 16:41
84784992
2020 04/21 22:35
明白了老師!因為聽課,回復太晚。多謝!
鄭裕期
2020 04/21 22:51
不客氣祝你學習愉快。希望能及時給老師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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