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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集團下面兩家子公司進行重組,其中一家子公司是房地產企業(yè),把剩余的存量房要重組到另外一家子公司里,有沒有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優(yōu)惠?

84785020| 提問時間:2020 04/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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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13號公告: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如果吸收合并,就沒有任何稅收。
2020 04/07 09:41
84785020
2020 04/07 10:03
有沒有土地增值稅減免政策?
84785020
2020 04/07 10:04
2018年57號文暫免土地增值稅,是不適合房地產企業(yè)?
樸老師
2020 04/07 10:12
房地產的沒有,具體的可以咨詢下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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