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我畫紅框的這個業(yè)務(wù),答案計算進項稅抵扣時是20*40%,我理解的是這個是2018年5月購入,當(dāng)月即2018年5月可抵扣60%,第13個月后即2019年6月可以抵扣40%,但2019年4月1號后就可以全額抵扣了,所以在這之前40%沒有抵扣完的應(yīng)該全部抵扣完?我不明白的是:這個40%沒抵完的部分在2019年4月1號之前抵 不就是應(yīng)該抵2019年3月的銷項額嗎,他放在18年13月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2019年4月1號之前都可以抵這40%,那我做題時應(yīng)該怎么區(qū)分這40%該不該抵呢?

84784997| 提問時間:2019 12/30 19:1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董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時,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允許于銷售的當(dāng)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所以剩余的40%可以在12月抵扣,因為就要銷售了,在不抵扣就不存在了
2019 12/30 20:19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