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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家投資公司名下有一家建設工程公司和貿(mào)易公司,為什么工程公司采購材料不是直接采購,而是要貿(mào)易公司購進,然后賣給工程公司?這樣操作有什么用意?

84785030| 提問時間:2019 12/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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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師,審計師,稅務師,資產(chǎn)評估師
這個的話,可能是貿(mào)易公司能夠滿足小微企業(yè)的條件或者其他優(yōu)惠政策,通過關聯(lián)交易,抬高工程企業(yè)成本,達到總體稅負降低的目的。
2019 12/21 16:02
84785030
2019 12/21 16:11
老師,可以舉個例子嗎
許老師
2019 12/21 16:16
比如材料,市場價是100萬元。工程公司收入700萬元,工程公司直接買入的話,作為成本,100萬元。所得稅=(700-100)*25%=150萬元 如果貿(mào)易公司買入 再以300萬元的價格賣給工程公司 在工程公司所得稅=(700-300)*25%=100萬元 貿(mào)易公司所得稅(滿足小微條件)=(300-100)*5%=10萬元 合計的話 是110萬元 小于150萬元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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