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司為科技公司,遇到之前的臨時員工在個人稅上申訴公司,稅局電話過來說有人申訴我們,虛報個人所得稅,要寫情況說明,這位臨時員工工作了一個多月就離職走人了,只報了1個月的個稅,但是他的名字還一直掛在我們公司上,導(dǎo)致稅務(wù)所說我們虛報個人所得稅,那么這個情況說明怎么寫,有類似范文嗎?在此謝謝老師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建議按如下格式填寫說明
個人所得稅申報情況說明
XXXX稅務(wù)局:
我單位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雇傭臨時工一名,姓名: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手機號碼:XXXX,支付工資XXX元,當月申報個稅,后續(xù)在個稅系統(tǒng)中把XXX修改為非正常人員,沒有再申報個稅。
特此說明。
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2019 12/2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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