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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購月餅,分別送給員工和客戶,都是增值稅視同銷售業(yè)務情況嗎?還是只有送給客戶視同銷售,送員工就是福利費?

84784961| 提問時間:2019 12/0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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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送給員工是福利費,從外面公司采購的月餅,發(fā)給員工作為福利,是“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019 12/04 13:05
樸老師
2019 12/04 13:06
直接送給客戶計入銷售費用
84784961
2019 12/04 13:07
我知道,送給客戶或者送給員工的這個環(huán)節(jié)是否要增值稅視同銷售?
樸老師
2019 12/04 13:08
都不用,送客戶的計入銷售費用-業(yè)務招待費
84784961
2019 12/04 13:11
比如采購月餅 借:庫存商品-月餅10 應交增值稅-進項1 待:銀行存款11 送給客戶 借:管理費用-業(yè)務招待費11 貸:庫存商品10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 另一種做法就是 借:管理費用-業(yè)務招待費11 貸:銀行存款 11 哪種做法合理?
樸老師
2019 12/04 13:15
后面這個來做就可以了,直接計入對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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