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16年1月和2月被兩家公司申報個人所得稅,分別一家是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另一家是申報個人所得稅—勞務(wù)報酬,說明什么問題?哪家公司是虛報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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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在哪家上班,哪家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若給另一家提供勞務(wù),其為你申報勞務(wù)所得沒有問題
2019 11/22 20:00
84784986
2019 11/22 20:01
如果是當(dāng)時16年1月和2月分別有正職工作,同時也有兼職工作,這樣申報個人所得稅正常嗎??
汪晨老師
2019 11/22 20:04
你好,是正常的,沒有問題。
84784986
2019 11/22 20:05
員工可以自行去更正申報個人所得稅嗎?不是公司。
汪晨老師
2019 11/22 20:09
你好,年初可以選擇自行申報的,那么該年不需要企業(yè)申報,年終,自行去稅務(wù)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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