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某客戶成立一個合伙企業(yè),他本人作為普通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yè)法》,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勞務的方式出資。該合伙企業(yè)注冊資本100萬元,客戶本人作為普通合伙人,出資40萬元,全部以勞務方式出資,每月勞務出資4萬元,分10個月出資,并獲得其它股東認可。他的疑問是:1、勞務出資是否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2、是否需要交納增值稅或其它稅種?3、日后如果轉讓該勞務出資的股權,怎么樣計算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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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顯示 此為按月行為,因此每月確認勞務出資時應確認勞務所得4萬元,征收個稅,2 按照增值稅個人勞務起征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以上的征收增值稅條款來說,需要繳納增值稅3 在轉讓時 以40萬作為出資成本,超出部分按照權益資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9 11/15 14:02
84784968
2019 11/15 14:19
這里說的繳納個人所得稅都是按照勞務報酬的稅率計算個稅是嗎?
zinc老師
2019 11/15 15:01
是的 應該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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