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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企業(yè)因為員工股權激勵計劃行權而形成的工資薪金支出可以作為企業(yè)所得稅三項經(jīng)費的扣除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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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yè)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xiàn)金形式或者非現(xiàn)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不包括“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019 10/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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