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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 卷4,10-2 1.老師 業(yè)務(wù)1,是因為汽油不屬于資源稅應(yīng)稅項目,所以把39萬原油加工成汽油,相當(dāng)于把汽油使用掉了,即:把應(yīng)稅產(chǎn)品加工為非應(yīng)稅產(chǎn)品視同銷售。所以要交資源稅嗎? 2.但是第二問計算銷售員有增值稅銷項稅額時,這里不用考慮30萬加工成汽油的。是因為沒有實際銷售出去對不對?

84784994| 提問時間:2019 10/1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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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您的第一個理解對了。第二個稍微有些偏差,是因為題目問的是銷售原油的銷項稅額,原油加工成汽油就是銷售汽油或者進(jìn)一步加工成其他產(chǎn)品了,與本題無關(guān)。
2019 10/1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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