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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廠2018年7月研發(fā)生產(chǎn)一種新型糧食白酒800公斤,成本為20萬,作為禮品贈送品嘗,沒有同類售價。已知糧食白酒的成本利潤率10%,糧食白酒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則該批白酒應(yīng)納消費稅為( )萬元。 組成計稅價格 =[20 ×(1 + 10%)+ 800 × 2 × 0. 5 ÷ 10 000]÷(1 - 20%)= 27.60(萬元),應(yīng)納消費稅額 = 27.6 × 20% + 800 × 2 × 0 . 5 ÷ 10 000 = 5.60(萬元)。

84784961| 提問時間:2019 07/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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