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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的推廣服務收入要交文化建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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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征稅范圍: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 應稅范圍注釋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lián)網(wǎng)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jīng)營服務項目、文體節(jié)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fā)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廣告設計、策劃、制作不屬于上述廣告服務的范圍,所以無需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并由國家稅務局在征收增值稅時一并征收。
2019 04/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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