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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多選題] 2018年6月份,甲公司(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將外購的一批商品捐贈給希望中學。該批產品的成本為20000元,計稅價格為25000元。 請問下這個營業(yè)外支出為什么是按20000來計算呢?那為甚不按計稅價格來計算呢

84785013| 提問時間:2019 02/0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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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因為沒有真正的實現銷售,按成本結轉,計稅按計稅價格
2019 02/0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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