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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所得稅中的視同銷售是指什么?



企業(yè)所得稅中的視同銷售是指,對于某些特定的交易或行為,稅法規(guī)定其應當按照銷售收入計入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范疇,即視同銷售。這些特定的交易或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1. 對外提供無形資產使用權或服務,如知識產權使用費、技術服務費等;
2. 資產轉讓中的價差,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3. 資產租賃中的租金收入;
4. 其他非貨物銷售收入,如委托加工收入、代理收入等。
視同銷售的應稅收入,應當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納稅。同時,企業(yè)在計算視同銷售的應稅收入時,可以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1. 對外提供無形資產使用權或服務,如知識產權使用費、技術服務費等;
2. 資產轉讓中的價差,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3. 資產租賃中的租金收入;
4. 其他非貨物銷售收入,如委托加工收入、代理收入等。
視同銷售的應稅收入,應當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納稅。同時,企業(yè)在計算視同銷售的應稅收入時,可以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2023-05-30 12:45:33
